1.实验室(化验室)管理规定?

2.办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3.对现场试验室有何规定要求?

4.螺杆机都有哪些保养维护方法?

5.洁净车间卫生管理制度有哪些

6.幼儿园保育工作标准

7.中心机房的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空调消毒记录表填写_空调消毒记录本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91年3月11日卫生部令第11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部、委、局卫生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卫生防疫机构的领导,健全机构,充实公共场所卫生技术装备和人员。

第三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

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所属的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候室等公共场所和国内民航客机、铁路客车、客轮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并接受所在地地、市以上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其主要对本系统外营业的公共场所以及尚无卫生防疫机构进行监督的单位由地方卫生防疫机构实施卫生监督。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系统所属的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场所由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实施卫生监督。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四条 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其中个体经营者的培训考核工作由所在地区卫生防疫机构负责。

培训的具体要求:

(一)卫生防疫机构按全国“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学大纲”编写教材;

(二)公共场所卫生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必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掌握教学大纲规定的有关卫生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

(三)卫生防疫机构对受训人员的培训进行监督审核,对合格者在“健康合格证”上加盖考核合格章。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业人员每两年复训一次。

第五条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规定:

(一)旅店业、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下同)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它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

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卫生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可疑传染病患者须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二)公共场所主管部门负责健康检查的组织安排和督促检查工作。经营单位每年向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提交应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名单,并根据健康检查的结果,对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和其它传染性疾病者应调离其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单位承担健康检查工作。健康检查应统一要求,统一标准,认真记录,建立档案。医疗卫生单位在健康检查两周内应向受检单位发出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合格者由卫生防疫机构发给“健康合格证”。

(四)“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五)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卫生管理标准:

(一)病毒性肝炎 肝炎患者经系统治疗后基本痊愈(主要症状消失,肝区无明显压痛及肿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可恢复原工作。乙肝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需经六个月观察无恶化,可恢复原工作。

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痢疾(包括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经治疗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培养阴性,停药后两周内大便培养三次阴性者,可恢复原工作。

(三)伤寒 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连续培养三次阴性者可从事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经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观察,第二年粪便检查连续进行两次培养阴性者,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四)活动期肺结核 活动期肺结核和痰带菌者应隔离治疗,痰培养阴性或一周内连续痰涂片两次阴性,达到临床治愈方可恢复原工作。

(五)皮肤病 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六)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需治愈后方可从事原工作。

第七条 “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

(一)“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由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发放管理。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职能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候室等公共场所和国内民航客机、铁路客车、客轮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二)经卫生防疫机构进行审查监测确定主要卫生指标符合卫生要求,百分之八十以上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的经营单位方可取得“卫生许可证”。

(三)对经营多种公共场所的单位只发放一个“卫生许可证”,并注明其兼营项目。因违法而需注销其中某个经营项目时,在“卫生许可证”的相应处加盖注销章,被注销经营项目的单位经卫生监督监测认定合格后,可申请恢复被注销的经营项目,并换发新证。

(四)“卫生许可证”发放程序:

(1)申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到所属卫生防疫机构领取并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卫生防疫机构。

(2)卫生防疫机构委派卫生监督员按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和监测,对符合要求的发给由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对审查、监测的资料应存档备查。

(五)新建、扩建、改建公共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的应按上述程序申领“卫生许可证”。

(六)“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时,经营单位应填写复核登记表,经审查、监测合格的在复核登记表上加盖“审核章”。逾期三个月未加盖“审核章”者,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七)“卫生许可证”应用墨笔填写,字迹清楚。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明显处,以便监督检查。“卫生许可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八)申请开业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卫生防疫机构审查监测后确定不符合卫生要求者,应采取改善措施,达到卫生要求后发给“卫生许可证”。

卫生行政部门应自卫生防疫机构接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之次日起两个月内,对审查合格者签发“卫生许可证”。

(九)遗失“卫生许可证”者应及时到发证机关报失补领,歇业单位应到发证机关注销“卫生许可证”。

第八条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个人需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所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二)事故报告责任人是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报告。

(三)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含三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二十四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国内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等所属经营单位,应同时报告本系统卫生防疫机构,随即报告主管部门,必要时(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四)卫生防疫机构在接到报告二十四小时内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于一周内写成“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现场调查报告书”,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上级卫生防疫机构、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并建立档案。

第十条 《条例》第九条中“妥善处理”包括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医疗机构,防止事故的继发。确保不扩大危害范围和不继续恶化环境,以及在不影响上述情况前提下保护好现场。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十一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的监督职责分工按卫生部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级卫生防疫机构有责任对下级卫生防疫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各级卫生防疫机构之间要明确分工,避免遗漏或重复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防疫机构对下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当地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处理不当的违反《条例》的案件,有权纠正或重新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必须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一级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报表及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职责:

(一)对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宣传卫生知识,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建议。

(四)参加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包括取证照相、录音、录相等,调查处理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

(六)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卫生防疫机构可设置助理卫生监督员。助理卫生监督员在卫生监督员的指导下,协助卫生监督员执行上述工作。

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助理卫生监督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身体健康。

(二)卫生监督员具有医士以上(含医士)技术职称,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一年以上,掌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业务和有关法规,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专业人员。

(三)助理卫生监督员具有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一年以上,或具有医士(含医士)技术职称,熟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业务和有关法规,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助理卫生监督员守则:

(一)学习和掌握《条例》、《细则》及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执行任务做到依法办事,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礼貌待人,不得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索贿受贿。

(三)执行任务时应着装整齐,佩戴“中国卫生监督”证章,出示监督证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填写记录。

(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助理卫生监督员可按每三十至六十个公共场所设一人的比例配置。县以上(含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从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符合卫生监督员和助理卫生监督员条件的可作为卫生监督员和助理卫生监督员。

第十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同意后,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发给证书。助理卫生监督员由县或地区级卫生防疫机构提名,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同意后,由县或地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证书。

第十九条 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被免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和助理卫生监督员者,须及时交回证件和证章,并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的任免及数量,由各主管部门参照本细则第十七条自定,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公共场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一)凡《条例》第二条所列公共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设计说明书中必须有卫生篇章。其内容包括设计依据、主要卫生问题、卫生保健设施、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等。

(二)凡受周围环境质量影响和有职业危害以及对周围人群健康有影响的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制度。卫生评价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施工设计前完成。

(三)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将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发给“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办理施工执照。

(四)设计及卫生评价报告书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需更改仍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

(五)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通知卫生防疫机构参加。验收合格者方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卫生评价资格单位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并发给资格证书,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条例》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二十元至二万元、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上述处罚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

(1)违反《条例》第六条,卫生制度不健全或从业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上岗者;

(2)违反本细则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不按时进行健康检查者;

(3)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一项主要卫生指标不合格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二十元至二百元罚款:

(1)有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经警告处罚仍无改进者;

(2)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两项主要卫生指标不合格者;

(3)违反《条例》第七条,未获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一百元至四百元罚款:

(1)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经处以二十元至二百元罚款仍无改进者;

(2)不调离《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患者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二百元至八百元罚款:

(1)有本条第三款第二项所列情形经处以一百元至四百元罚款仍无改进者;

(2)违反本细则第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涂改、转让、倒卖、伪造“健康合格证”者;

(3)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三项主要卫生指标不合格者;

(4)违反《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四百元至一千五百元罚款:

(1)有本条第四款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经处以二百元至八百元罚款仍无改进者;

(2)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四项以上(含四项)主要卫生指标不合格者;

(3)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拒绝卫生监督者;

(4)违反本细则第七条第七款的规定,涂改、转让、倒卖、伪造“卫生许可证”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八百元至三千元罚款:

(1)有本条第五款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经处以四百元至一千五百元罚款仍无改进者;

(2)违反《条例》第九条,发生危害健康事故未及时报告者。

(七)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未取得“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而擅自施工者处以一百元至三千元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责令其停止施工。

(八)违反本细则第八条,造成危害健康事故者处以一千五百元至二万元罚款:

(1)受害人数(不包括死亡)在一至十人者罚款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

(2)受害人数(不包括死亡)在十一人至五十人者罚款三千元至八千元;

(3)受害人数(不包括死亡)在五十一人以上者罚款八千元至一万元;

(4)造成死亡者罚款一万元至二万元。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责令七天以内停业整顿处罚。经停业整顿处罚后仍无改进者,可延长其停业整顿期限至九十天止:

(1)违反本细则第八条的规定,经卫生防疫机构确定需要采取紧急措施者;

(2)缺乏基本的卫生条件;

(3)经两次罚款处罚后仍无改进者。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吊销“卫生许可证”处罚:

(1)经九十天停业整顿处罚后仍无改进者;

(2)违法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四条 对三千元以下罚款须经卫生防疫机构审议批准。停业整顿及超过三千元的罚款须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吊销“卫生许可证”由原发证单位批准。

第二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中“对受害人赔偿损失”的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丧葬费、遗属抚恤费等。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条例》造成严重后果及阻挠、谩骂、殴打卫生监督和检查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检举、揭发人进行打击报复,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二条中的“饭馆”的监督范围和内容系指安装空调设施的就餐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公园”的监督范围系指公园内有围护结构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系指国内运送旅客的飞机、火车、轮船。“商场(店)、书店”系指城市营业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上,县、乡、镇营业面积在二百平方米以上的场所。其中对医药商场(店)等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按《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卫生防疫机构:指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卫生防疫站(所)、防病中心、环境卫生监督监测站(所)及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下属的卫生防疫站。

拒绝卫生监督:指以各种借口和手段妨碍或拖延卫生防疫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履行职责的行为。

经营多种公共场所:指在一个经营单位内同时经营两种以上《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主要卫生指标,在下列公共场所分别指的是:

(1)宾馆(有空调设施的):顾客用具消毒,卧具更换,自备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新风量。

(2)旅店、招待所:脸盆、脚盆配备,顾客用具消毒,卧具更换,自备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床位面积,二氧化碳。

(3)地下室旅店:脸盆、脚盆配备,顾客用具消毒,卧具更换,机械通风量,湿度,床位面积,不得生火取暖、做饭,噪声,二氧化碳。

(4)影剧院、录相厅、音乐厅:场内禁止吸烟,场次间隔时间,立体影院的眼镜消毒,二氧化碳(或总风量、新风量)。

(5)舞厅、音乐茶座、游艺厅:噪声,场内禁止吸烟,人均占有面积,二氧化碳(或新风量)。

(6)酒吧、咖啡厅:新风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7)公共浴室:顾客用具更换、消毒,禁止、传染病、皮肤病的顾客就浴,池水浊度,二氧化碳。

(8)理发店、美容店:理发刀具、毛巾、胡刷消毒,理发刀具、毛巾、胡刷的大肠菌群和金**葡萄球菌,头癣患者专用的理发工具,氨(经营烫发的场所),一氧化碳(使用煤炉的理发店),工作人员操作时穿工作服,清面时戴口罩。

(9)游泳池:池水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池水净化消毒设备,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10)体育馆:二氧化碳(或总风量、新风量),馆内禁止吸烟,饮用水水质。

(11)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照度,噪声,二氧化碳(或总风量),馆内禁止吸烟,阅览室内不得印刷和复印。

(12)商场(店)、书店:照度,二氧化碳(或总风量、新风量),场(店)内禁止吸烟。

(13)医院候诊室:细菌总数,室内禁止吸烟,二氧化碳。

(14)公共交通等候室:室内地面保洁,室内禁止吸烟,公用茶具消毒,二氧化碳。

(15)铁路客车、航运客轮、客机:饮用水水质,卧具、头片更换,茶具消毒,二氧化碳,不吸烟客室(舱)内禁止吸烟。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五日由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作废。

参考资料:

中国企业大全门户 www.cnqydq.com

实验室(化验室)管理规定?

申请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4、公共场所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

5、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标明周边环境、有无污染源,各功能间名称、尺寸、面积等)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及设备清单(标明各种设备、卫生设施摆放或安装位置)。

6、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意见(包括《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和《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7、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本年度内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所设立的卫生管理部门名称或所配备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姓名,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方式,危害健康事故处置办法,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9、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情况的书面材料。

10、清洗、消毒卫生设施、设备清单(公用物品委托洗涤消毒的,提供委托协议和被委托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申请游泳池项目的单位,需提交近期池水消毒记录和医务人员资质证件(包括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聘用证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报告、清洗机构出具的清洗记录与清洗影像资料。

12、配备的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

13、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按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须进行消防验收的机构提供)。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后)。

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应按照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先办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按审核批准的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办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再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5、决定: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6、送达: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参考资料:

卫生许可证-百度百科

办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1 必须根据检测任务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人员数量和能力均应满足要求,所有从事样品采集、现场检测、样品制备、样品前处理、样品分析测试和数据处理等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与检测活动相关的其他人员的能力应得到确认。2 内务管理2.1检测人员应经常打扫、整理实验室,保持地面、桌面、仪器设备表面的整洁和各种仪器、设备、器皿的有序放置。2.2实验操作时,检测人员应着工作服,必要时佩戴口罩和带防护手套,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记录》。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放置与实验无关的杂物,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2.3实验室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且布局合理、取用方便,轮值人员负责水、电、气、暖、消防器材等各种设施的日常性检查,实验后及时切断设备的水、电、气源。下班前应检查实验室门窗是否关闭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2.4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确因工作需要(如参观、复议等)应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登记由本公司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并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中记录。2.5实验室走廊、楼梯、出口应保持畅通。2.6为保证实验室相邻区域之间不产生不利影响,实验室布局上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2.7对检测场所有进行修理、改造、装饰等要求时,由各部门提出相应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由综合部组织施工,各部门做好协助工作。3 危险品管理3.1本公司使用的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化学物品及高压气瓶等。3.2危险品的申购、领用按《服务和供应品管理程序》执行。各部门应对领用的危险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3.3危险品试剂不能放在敞开式实验架上,应置于隔离室或隔离柜内。剧毒品必须保存于专用柜内,两人共管。3.4高压气瓶应按不同性质气体隔离,于指定地点靠墙直立固定存放,氢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瓶不能存放在易燃化学物品附近,与明火和加热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切忌日光直射,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4 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管理4.1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包括: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化学物品及高压气瓶;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气、废液和废弃物等。4.1.1化学废液及其污水:包括有机的和无机的。有机物废物主要是有机试剂废弃物,无机废物有强酸、强碱废弃物,氰化物、汞、砷、铅、镉、铬等废弃物。4.1.2废气:包括试剂和样品的挥发物、分析过程中间产物、泄漏和排空的标准气和载气等。4.1.3固体废物:一般包括处理样品中间消耗品、或破损的实验用、残留或失效的化学试剂及少量土壤样品等。4.1.4生物性废弃物:包括生物样品废弃物和生物细菌毒素污染的废弃物。4.2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存放4.2.1涉及危险废弃物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存放地点,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存放地点应在室内,并要做到安全、牢固,远离火源、水源。4.2.2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容器的材质必须与危险废弃物相容(不互相反应);(2)容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和防护要求;(3)每个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必须粘贴明显的标签,标签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迹;(4)凡盛装液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必须留有适量的空间,不能装得太满。4.2.3临时存贮危险废弃物必须做到:(1)按类分别存放,不相容的物质应分开存放,以防发生危险;(2)易碎包装物及直接包装物应按性质不同分别固定在木箱或牢固的纸箱中,并加装填充物,防止碰撞、挤压,以保证安全存放;(3)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在存贮过程中应避免倾斜、倒置及叠加码(4)各部门的废弃物存贮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存量不宜过多。4.2.4危险废弃物要做到科学收集,安全贮存,按国家规定处置,绝不允许随意丢弃和乱放。4.3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4.3.1凡购买使用化学药品、试剂、原料等的部门都有责任管理好上述物品,经常检查上述物品的质量和标签,以防标签脱落及物品变质,造成无法使用或处置困难。4.3.2各部门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要随时收集到满足规定的盛装容器中,并适时存贮到危险废弃物存放地点中,在收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1)不相容的物质(即相互反应的物质)应分别盛装在各自的容器中;(2)为了保证安全,防止收集或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收集危险废弃物时要确保盛装容器的标签内容与内盛物质的一致性,不要随意涂改标签,有涂改痕迹的标签视为无效标签。(3)不稳定的物质应先做好预处理再收集存放。4.4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4.4.1为防止污染扩散,污染物的一般处理原则:分类收集、存放,分别集中处理。尽可能采用废物回收或固化、焚烧处理。各科室负责对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日常处理,如接触过剧毒品的手套、滤纸等废弃物应用专用具盖桶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擅自排放和丢弃未经处理的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并填写《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处理记录表(年度)》。本公司无法处理时,送具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统一处理。4.4.2废液及废弃物处理:凡能回收利用的废液应尽量回收利用,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酸碱类废液应适当集中后用氢氧化钠或硫酸中和至近中性后用水稀释排放;含氰化物的废液应单独处理,在碱性条件下加漂白粉使其分解,再清洗排放;做好《三废处理记录表》。4.4.3废气处理:一般的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排出。如样品消化、萃取等过程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应在通风柜中进行;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光度仪等仪器分析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应抽至室外稀释排放。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收处理后才能排放。4.4.4生物类废物的处理:生物类废物应根据其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地点,专人分类收集进消毒、烧毁处理,日产日清。(1)液体废物一般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固体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一律及时焚烧。固体非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满足消毒条件后作最终处置。(2)一次性使用的制品如手套、帽子、工作物、口罩等使用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烧毁。(3)可重复利用的玻璃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等可以用洗液浸泡,然后清洗重新使用。(4)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15分钟,或者用1000mg/L 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6小时,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的,用压力蒸汽灭菌后使用。(5)微生物检验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压力灭菌 30 分钟,趁热将琼脂倒弃处理。4.4.5对于没有留存价值的药品、原料或者需要处置的危险废弃物应及时报综合部,定期清点。4.4.6废弃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排放标准。超出本公司处置范围的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或有废物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置并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5 仪器设备安全贵重仪器设备及用电负荷大的仪器设备应安全接地或屏蔽接地,应定期对接地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6 防火防盗6.1实验室内应配备空气开关及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须接地线。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电气设备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6.2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电热器、计算机、饮水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下班离开本公司之前,应先切断或关闭电源。6.3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禁止陌生人及与技术服务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检验检测无关的活动。6.4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及时关闭门窗,对电源、水源、空调进行检查,应锁好门窗,严防危险物品被盗。重要实验室和保管贵重物品、剧毒品、危险品的库房应有安全防盗措施(如加防盗门窗、保险柜等),并由专人保管。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并填写《灭火器核查记录》。7 现场作业(采样、检测)安全管理7.1现场采样、检测人员必须遵守项目所在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7.2采样、检测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时,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防护帽、防刺鞋、工作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检测部负责人应督促员工佩戴防护设施并实施防护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应停止作业。7.3进入现场的仪器设备必须配有防漏电插销板和电源电压检测仪表,以及仪器设施防水、防尘护罩以及防震措施等。7.4项目负责人在制定检测实施方案时,应根据所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和对被测对象的测量要求,制定出现检测时的极限环境条件和条件保障。如:(1)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2)供电供水的条件及保障;(3)供气通风与气压条件;(4)易燃、易爆品的控制;(5)粉尘和烟雾干扰;(6)有毒物品和腐蚀品的控制;(7)其他特殊条件和保障7.5到达现场作业区后,项目负责人应首先开展对检测环境条件是否达到要求进行定量评估,消除安全隐患。检测中应注意观测和记录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环境条件超出了规定的要求时,项目负责人应责令停止检测作业,直至环境条件恢复检测规定的程度。8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8.1购置特种设备(如蒸汽压力锅)时,必须选择由国家认定的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8.2特种设备购置安装后,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不得对原有的特种设备擅自进行改造或维修。8.3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source=bdzd

对现场试验室有何规定要求?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健康证明复印件;

9、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一、 办证顺序:

申报图纸(同时准备所需材料——审查图纸及相关材料——现场验收——合格后申报材料

10个工作日领取卫生许可证

二、 申办卫生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

1、 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一份,应标明比例尺(比例为1:100)、室内各功能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称、设施名称及个数),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

2、 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

3、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

4、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一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

5、 法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

6、 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

7、 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在区县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取得的当年度检测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含企业标准);

8、 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

9、 实验室设置情况(包括:实验室规模、仪器设备、实验人员资格证明)及可检测项目(每批次、每天的留校和检测指标、检测项目);

10、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个人不盖章),单位地址、使用面积、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1、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项目类别”一栏填写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续建,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2、 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受委托企业卫生许可证项目中应含有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同工艺的新产品;

13、 生产加工学生营养餐的企业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制定学生营养餐的依据及标准;

(2) 学生营养餐的合理营养配餐资料:学生营养餐的营养素、热量、蛋白质、脂肪、钙、铁、锌、视黄醇当量、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的设计计算资料,根据营养成分计算的配料资料,根据食物配料编制食谱;

(3) 合理烹调,防止营养素损失的措施;

(4) 保证学生营养餐卫生安全的管理措施及食品留样制度;

(5) 生产经营学生营养餐的送餐企业应提供企业标准,食品包装上应标明厂名、厂址、主要营养成分最低含量、装盒时间、食品时限;

(6) 营养工作人员资料(营养师资格证明);

14、 申请单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15、 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参考资料:

卫生许可证-百度百科

螺杆机都有哪些保养维护方法?

一、实验室认可对人员岗位的要求

1、最高管理者

由正式任命文件,接受实验室认可的知识培训,能够明确实验室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掌握实验室的主要经营范围、发展方向等.

2、质量负责人

1人,可以由实验室某一管理人员兼职,须有一定的管理权力,能够将管理体系有效贯彻执行;须有快速接受、学习能力,能够在咨询师指导下快速熟悉实验室认可的基本要求;须有实验室检测工作经验,熟悉本实验室检测能力范围和大部分检测项目的技术要求,能够配合咨询师将管理体系的要求与本实验室实际相结合.

技术负责人

1人,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要求必须熟悉本实验室全部检测领域的技术要求,包括检测人员能力培训、仪器设备技术指标、检测过程需要消耗使用的各种试剂或材料、检测方法标准、检测室设施环境条件要求、仪器设备量值溯源(计量检定)、样品抽取的有关技术标准、样品接收和存贮的有关技术要求及留样要求等.

授权签字人

要求在申请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每个领域至少两名,如果授权签字人能够熟悉申请认证认可的全部范围的话,那总共需要两名授权签字人即可.授权签字人都是兼职,一般情况下技术负责人要做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需要接受评审组的现场考核,必须熟悉签字领域的技术标准要求,必须要考核合格,否则将来无法对外出具报告.

5、内审员

全部兼职,为确保内审工作的独立性,一般要求各部门至少一名.要求熟悉检测工作,思维敏捷,为人正直,工作作风严谨.接受内审员培训并且考核合格,获得内审员证书.

6、监督员

一般由检测室主任兼职即可,数量根据检测室部门数量而定,监督人员一般占从事检测和(或)校准人员的5% - 10%,至少应有1人.监督员必须熟悉本部门检测工作流程、检测方法和结果数据核查等技术要求.

管理部门

1) 主任:可以兼职也可以专职,具备一般协调能力即可,没有特殊要求;

2) 档案管理员:一名,要求熟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勤奋、严谨、认真,计算机操作能力强,熟悉常用办公软件的应用;

3) 业务收发员:专职一名,负责委托检测任务的接收,熟悉本实验室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所有样品的接收基本要求,反应敏捷,思路清晰,接受能力快.现场评审时肯定要接受考核;

4)样品管理员:一名,一般是兼职,负责样品流转过程管理、留样管理等,没有特殊能力要求,只要能够工作认真即可;

5)计算机管理员:一名,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维护保养、检测报告的打印、复印等工作.熟悉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和维护知识即可;

6)采购员:一名,负责各种试剂、耗材等物品的采购工作,要求能够掌握常用试剂、耗材的技术要求,责任心强;

7)设备管理员:一名,一般是兼职,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管理、设备维护维修、计量检定等工作管理,要求掌握常用办公软件使用、各类仪器设备基本技术指标要求、掌握计量法知识、熟悉国家量值传递系统基本情况等;

8)安全员:一名,一般是兼职,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熟悉水、电、火等方面安全工作管理;

9)物品员:一名,一般是兼职,负责各种物品、耗材的库存管理工作,无特殊要求.

8、专业科室

实验室应根据计划开展的检测能力范围而确定专业检测室的数量,由技术负责人根据经验判断,没有严格要求,能够基本体现工作分工即可.

1)主任:熟悉本专业室负责的检测项目的基本要求,能够领导本室人员完成检测任务即可.

2)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所负责的检测项目要求,熟练操作,经过培训获得上岗证.每个检测项目至少两名检测人员,不同检测项目之间可以兼职.

二、实验室认可对设施环境条件的要求

1、设施环境条件必须满足规定要求

不同的检测/校准项目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有很大差异,根据认可准则5.3.2条的规定,“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对环境条件比较敏感的检测/校准项目,实验室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并进行监测、控制和记录.例如在纺织品检测实验室中,物理指标(如强力、伸长、捻度、细度、防织材料静电性能力电压半衰区的测定等)检测时环境条件必须符合标准规定,检测区域内必须配置温度自动记录仪(或温湿度自动监控装置),并且保留工作期间的连续监控记录.

对环境条件无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实验室无需进行监测、控制和记录.例如,在黄金珠宝检测实验室中,有的仪器和方法对环境无特殊要求.

2、对检测/校准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实施控制

为获得正确的检测/校准结果,实验室必须对检测/校准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实施有效控制.具体措施和办法用:

1)按功能对实验室区域进行划分

不同工作对环境要求不同,因此要对实施室区域进行划分和标示.实验室可按功能划分为办公区、检测/校准区、维修区、科研区和接待区.按试验要求,检测/校准区又可分设温湿度高稳定作业区、高电压作业区、超洁度作业区、无菌作业区等.

2)对人员进入的控制

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应经批准.为避免不正常的干扰,对实验室内部人员也应予以控制,以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进入.为此,有的实验室采用可自动识别的门禁系统.否则,对人员进出造成温湿度波动而影响检测/校准结果的房间,应设立“正在工作,请勿干扰”的警示标识.对有卫生要求的,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进行消毒或采取其他净化措施.

3)对实验区或使用的控制 例如,校准/检测区中不得从事与检测/校准无关的工作,不得接受外来人员的技术咨询.在校准实验室的某些区域(例如天平、量块、砝码),由于相对湿度要求小于60%,不允许用水;在磁测校准区域,不得带入手机.

三、实验室认可对设备的要求

1、设备配备要求

实验室应配备正确开展检测/校准所要求的全部设备(包括自身的、租借用的、客户提供的).所用设备(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和分析)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应满足要求.使用固定控制以外的设备(包括现场检测/校准)时,应按相关附加程序执行,以保证最终检测/校准结果的质量满足本准则要求.

2、设备校准要求

对检测/校准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关键量或值(如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最大允差、反抗偏移性、重复性、漂移、分辨力等)应进行校准,并制定校准计划.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将计量检定分为首次检定和随后检定两种形式,前者是判定设备是否完全满足规定的要求;后者是判定设备是否保持了主要的计量特性.本条也规定了设备在投入工作(即第一次使用)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而在每一次使用前应进行核查或校准.设备应在校准/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3、授权要求

所有设备,尤其重要设备应由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操作人应经过培训,持有操作证.有关设备使用和维护的作业指导书(包括制造商提供的技术说明书或有关手册)应现行有效,便于有关人员取用,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设备标识管理

对结果有影响的每台设备及其软件,只要可能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如设备管理编号;

5、设备档案

实验室应建立对结果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设备档案.一般以一台一档的方式建立档案,对于同类的多只小型计量器具可以建立量具台账,建立一个档案,集中存放相关材料.设备技术档案中一般包括如下基本信息

设备情况登记表,如设备、软件及厂家的名称,管理编号,规格型号、出厂编号,设备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其他唯一性标识的记录;

产品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原件(如为外文应有译本);

安装、调试记录及验收过程的其他文件;

操作规程、自校规程、期间核查规程;

校准证书(或计量检定证书、测试证书、自校报告);

用过的“设备使用记录表”

设备维护、维修方面的记录;

其他与该设备有关的资料.

6、设备管理程序

包括对设备安全处置、运输、贮存、使用和维护的要求.要求实验室编制设备维护、管理程序,并认真实施,以确保设备性能完好、功能正常.某些日常维护工作不仅有助于防止设备发生故障,而且还减少了仪器性能超差的风险

7、对不合格设备的管理要求

该要求明确了三个问题;一是什么是不合格的设备,二是如何处置不合格设备,三是发现不合格后,要求对先前检测/校准造成的影响进行追溯.需要指出的是,设备出现缺陷不仅是现在的问题,有各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使设备由量变到质变.目前出现的缺陷是过去问题的积累,对设备应利用技术进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设备偏移的趋势采取预防措施.如果没有日常的质量控制,就需要向前追溯,评估设备出现缺陷给客户带来的影响,甚至要通知客户.

8、对设备校准状态标记的管理要求

明确了需进行校准状态标记的范围和标志内容.准则并没有规定具体用什么标记,譬如,既可用三种标记表示合格(绿)、准用(黄)和停用(红),也可用五种标记即合格、准用、限用、停用和封存.有些与出数据无直接关系的设备如稳压电源、空调机、变压器等,它们功能是正常的,贴黄牌就不太适合;一般贴绿牌,并加盖“非计量”以示区别,有些直接用“功能正常”标记.

9、对不在直接控制范围内的设备要求

如设备外借、开展现场检测/校准等,当设备返回后,在继续使用前必须对其功能与校准状态进行核查,证明满意后才能使用.

10、对设备进行“期间核查”的要求

核查标准是用来代表被测对象的一种相对稳定的仪器、产品或其它物体,它的测量范围和准确度等级都应接近于被测对象,而稳定性要比实际的被测对象好.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设备都需进行期间核查只有那些漂移率较大,使用非常频繁的设备才需要进行.因此对于设备来说,此项要求不是强制的,条款也是“当需要时”才进行.但实验室应编制“期间核查的程序”,列出清单,按计划和程序要求实施.

11、对设备的防护要求

本条款是对带有调节的设备而言的,如设备带有一个或几个电位器、可变电容器、或其它能影响仪器的一个或多个校准点的类似元件的仪器.校准过程中发现某个检查点超差或非常接近超差时,往往需要对这些调节器进行调整以恢复正常.此时,实验室应有措施防止对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的随意调整而影响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洁净车间卫生管理制度有哪些

螺杆机都有哪些保养维护方法?

螺杆机保养:

一、螺杆式冷水机安装完毕或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降温的速度要合理:每天控制在8-10℃为宜,在0℃时应保持一段时间。

二、螺杆式冷水机库板保养,注意使用中应注意硬物对库体的碰撞和刮划。因为可以造成库板的凹陷和锈蚀,严重的会使库体局部保温性能降低。

三、螺杆式冷水机密封部位保养,由于装配式螺杆式冷水机是由若干块保温板拼而成,因此板之间存在一定的缝隙,施工中这些缝隙会用密封胶密封,防止空气和水分进入。所以在使用中对一些密封失效的部位及时修补。

四、螺杆式冷水机地面保养,一般小型装配式螺杆式冷水机的地面使用保温板,使用螺杆式冷水机时应防止地面存有大量的冰和水,如果有冰,清理时切不可使用硬物敲打,损坏地面。

螺杆机维护:

一、螺杆式冷水机的除霉杀菌与消毒

螺杆式冷水机冷藏的烹饪原料和食品都有含有一定的脂肪、蛋白质和淀粉。这些营养成分的存在,会使霉菌和细菌大量繁殖生长。

为做好冷厍卫生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和烹饪原料的冷藏质量,就要定期地进行冷厍卫生消毒工作。

螺杆式冷水机的除霉杀霉与消毒,可先用酸类消毒剂。酸类消毒剂的杀菌作用,主要是凝固菌体中的蛋白。常有的消毒剂有乳酸、过氧已酸、漂白粉、福尔马林等。

二、螺杆式冷水机中排除异味的方法

1、螺杆式冷水机中产生异味的原因

所谓异味,即螺杆式冷水机中的烹饪原料及食物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通过物理化学的变化,产生一种不正常的气味,天长日久,这种气味就粘附于螺杆式冷水机的墙壁、顶棚以及设备和工具上。螺杆式冷水机中产生异味,一般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螺杆式冷水机在未进食品前就有一种异味存在。

螺杆式冷水机前食品就有腐败变质现象,如变质的蛋、肉、鱼等。

存放过鱼的螺杆式冷水机,未经清洗即存放肉、蛋、或水果蔬菜等食品,致使气味感染而变质。

螺杆式冷水机通风不畅,温、湿度过大,致使霉菌大量繁殖,产生霉气味。

螺杆式冷水机制冷管道的泄漏,制冷剂(氨)侵蚀到食品中导致异味产生。

螺杆式冷水机中温度不下降,致使肉品变质腐坏产生腐败味。这种情况多发生在鲜肉未冻结、冻透即转库贮藏。

不同气味的食品存在一个螺杆式冷水机库房内,导致食品串味互相感染。

2、防止螺杆式冷水机异味产生的方法

入螺杆式冷水机冷藏的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没有变质的方可入库存放。

螺杆式冷水机库房在进货前不得有异味存在。若有异味,必须经过技术处理,排除异味后方可使用。

平常要加强冷藏设备的维护,严禁倒堆卸货,防止因此砸坏管路,造成制冷剂外泄。

食品在冷加工过程中,必须使螺杆式冷水机库房保持一定的温度,不得将冻制食品进行转库或存放。若螺杆式冷水机库房温度降不下来,应查找原因,待排除后再行食品加工。

螺杆式冷水机内不得混合存放互相感染的食品。压缩机采用螺杆式、有制冷效果的冷水机一种。功率比涡旋式的大,主要应用于中央空调系统或大型工业制冷方面。

螺杆式冷水机原理:螺杆式冷水机因其关键部件-压缩机采用螺杆式故名螺杆式冷水机,机组由由蒸发器出来的状态为的气体冷媒;经压缩机绝热压缩以后,变成高温高压状态。被压缩后的气体冷媒,在冷凝器中,等压冷却冷凝,经冷凝后变化成液态冷媒,再经节流阀膨胀到低压,变成气液混合物。其中低温低压下的液态冷媒,在蒸发器中吸收被冷物质的热量,重新变成气态冷媒。气态冷媒经管道重新进入压缩机,开始新的循环。这就是冷冻循环的四个过程,也是螺杆式冷水机的主要工作原理。

软床的保养维护都有哪些

为防隔灰尘和皮屑等脏物污染肌肤,大多数家庭会在床垫上铺设褥子,但却忽略了床垫本身也会藏污纳垢。时间长了,细菌、尘螨等就会进入床垫底层。最好的办法是3~4个月将床垫翻转一次,可首尾转,也可上下翻;在换洗床罩和床单的时候,用吸尘器或微湿的抹布将床垫上残留的皮屑、毛发等清理干净。其次避免同时在床上站立、跳跃或其它局部压力太大的行为,以免床垫内弹簧弹性疲乏。最后,要避免洗完澡后或流汗时直接躺卧

数控机床都有哪些维护保养方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机械制造业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数控机床也越来越多的应用到生产制造中,促进了现代机械制造业的发展。数控机床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较高,数控机床的维护保养也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在日常的使用中,不仅要加强数控机床的合理使用,更要采取科学合理的维护保养方法,为数控机床的正常使用提供保障。良好地维护保养是企业顺利生产的保证,数控机床的价格昂贵,在使用过程中进行维护保养有利于减少数控机床零件的损耗,提高数控机床的使用寿命,保障机床的正常使用。同时良好地维护保养有效地降低了数控机床的机械故障,降低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1、做好数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制定合理的保养制度

数控机床对工作场所的温度、湿度、气体等有着较高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数控机床的管理工作,制定合理的保养制度。做好数控机床的维护保养工作,需要企业制定合理的保养制度及完善的操作规程,结合技术的发展及实际需要,对已有的制度和规程进行更新,做到与时俱进。同时企业要做好数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加强数控系统的防杂工作管理,及时清理数控机床内的灰尘杂质等,为数控机床的使用提供清洁的工作场地;做好数控柜通风系统的清理工作,及时对通风系统进行清理,保证数控机床工作时产生的热量及时散发掉,为数控机床的正常工作提供保障。

2、做好机械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

数控机床在机械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数控机床维护保养的工作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数控机床的维护保养成为行业的重要任务。做好数控机床的维护保养工作,要加强机械系统的维护保养,主要包括主传动链、液压系统、气压系统、机床精度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主传动链的保养工作,要定期调整主轴驱动带的松紧程度,还要检查主轴润滑的恒温油箱的温度范围、补充油量及清洗过滤器;液压系统作为数控机床的动力系统,要加强对液压系统的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油箱内的油、冷却器及加热器、液压件、滤芯等液压系统的零部件。企业要做好机械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机械系统维护保养工作的投入,为数控机床的正常使用提供硬件保障。

卡座沙发保养维护的方法有哪些?

左右沙发提示您:1、建议每月可用柔软抹布沾上洗涤剂轻轻擦试,然后用清水擦干净,再用干抹布擦干并喷上碧丽珠等类的保养蜡;2、长时间保养油污比较重的情况下,可先用威猛先生清洗,再用洗涤剂擦拭,擦拭完毕后要用温热清水擦拭,最后用干抹布擦干和喷上保养蜡;3、皮革外表切不可用刀刮,硬质抹布等擦拭皮革表面,防止皮革表层被破坏,影响使用寿命;4、皮革外表有不易清除的污垢时,千万不要用汽油、二甲苯、松香水、之类的溶剂擦拭,以防皮革褪色;5、如果外表已经有不大的划伤或烫伤等,可联系厂方快递同色皮革粘接或换套,防止伤口变大。

螺杆料筒维护保养注意事项有哪些?

1、料筒未达到预调温度时,切勿启动机器。新开电热一般要求温度达到设定值30分钟后再操作螺杆

2、每次停机超过半小时以上的,最好关闭落料口并射干净料筒,设置保温

3、避免异物落入料筒损坏螺杆及料筒。防止金属碎片及杂物落入料斗,若加工回收料,需加上磁性料斗以防止铁屑等进入料筒。

4、使用防涎时要确定料筒内塑料完全熔融,以免螺杆后退时损坏传动系统零件。

5、避免螺杆空转、打滑等现象。

6、使用新塑料时应把料筒的余料清洗干净。使用POM、PVC、PA+GF等料时尽量减少原料降解,停机后及时用PP料冲洗干净。

7、避免POM与PVC同时混入料筒,在熔融温度下将会发生反应造成严重工业事故。

8、发现熔融塑料出现异常或变色、产品发脆时,应调整温度确认发热圈感温线工作是否正常,检查螺杆及过胶头组件是否损坏。

9、如装拆或更换射咀、螺杆头、法兰上时,给螺栓的螺纹表面涂上高温防紧蚀膏,以方便日后拆卸。

螺杆、过胶头、过胶圈、介子、射咀、法兰、料筒组成注塑机的心脏部分,决定了加工的质量和效率,必须使它们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首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非塑料的碎屑混入塑料原料内,再者要重视检查螺杆与料筒间、止逆环与料筒的正确间隙,正常的间隙应能封住塑料回流并产生塑化所需的剪切作用,当发现熔胶动作缓慢、熔料有斑点和黑点,或产品成形不稳定时应检查螺杆、止逆环和料筒的磨损情况。

装载机电子秤有哪些保养维护的方法?

1.大成装载机电子秤在使用时应做预热,提升动臂5-10次,是油压及传感器预热到正常工作温度

2.操作中,翻斗提升时,首先应控制动臂的操纵杆放在极后位置,即翻斗处于最后端3.动臂系统应进行严格润滑,减少动臂的摩擦系数

螺杆压缩机都有哪些保养注意事项?

一、日常保养事项:

1、检查空滤芯和冷却剂液位;

2、检查软管和所有管接头是否有泄漏情况;

3、检查记录,如果易耗件已经到了更换周期必须停机予以更换;

4、检查记录,当主机排气温度达到或接近98°C,必须清洗油冷却器;

5、检查记录,若发现分离器压差达到0.6BAR以上(极限1BAR)或压差开始有下降趋势时应停机更换分离芯;

6、检查冷凝水排放情况,若发现排水量太小或没有冷凝水排放,必须停机清洗水分离器。

二、每月保养事项:

1、检查油冷却器表面,必要时予以清洗;

2、清洗后冷却器;

3、清洗水分离器;

4、检查所有电线连接情况并予以紧固;

5、检查交流接触器触头;

6、清洁电机吸风口表面和壳体表面的灰尘;

7、清洗回油过滤器。

三、每季度保养事项:

1、主电机加注润滑脂;

2、清洁主电机和风扇电机;

3、更换冷却剂;

4、更换油过滤芯;

5、清洁油冷却器。

螺杆压缩机的应用:

1、螺杆空气压缩机:主要用于空气动力领域,用于驱动各种风动工具,由于油气分离和气体净化技术的发展,也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对空气品质要求非常高的应用场合,如:食品、药品及棉纺等行业,占据了许多原属无油空压机的市场。

2、螺杆工艺压缩机:用来压缩各种工艺流程中的气体,如:二氧化碳、乙烯、甲烷、氢气、天然气、火炬气等。

3、空压机改工艺用途:这一类主要是将螺杆的空气压缩机转子改造成工艺气体压缩用途,这种机型往往成本较低,而局限性非常大,只能适用与某一类气体。

全彩LED显示屏保养维护方法有哪些

全彩LED显示屏保养维护方法有哪些?

恶劣天气时,需断开电。

室内的LED显示屏不许接触到任何液体等。

户外的LED显示屏安装时要做好防水工程,以免雨水直接在屏幕背面浸入。

电子产品机器等,都有寿命/生命,尽量不要24小时工作。

自动门保养维护有哪些

自动门保养维护内容:

1、清洁机箱内部的油污、灰尘 检查自动门各种部件的磨损情况。

2、检查自动门的支位偏差及螺丝松紧情况 。

3、检查皮带的松紧情况。

4、检查控制器对电机输出、开关门宽度、速度、制动等情况 检查电压参数是否正常 。

5、维修、更换自动门损坏的部件。

路灯杆的保养与维护有哪些方法

路灯杆的保养与维修:

一、规范操作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二、高杆灯的维修及更换

1.钢丝绳在收放过程中,另一方面检查钢丝绳索外观状况,另一方面注意钢丝绳是否出现重叠、绞股、锈蚀、断股以及严重受力等现象。检查各滑动部件是否灵活可靠。

2.更换损坏的光源电器、电缆等,并对所有固定螺栓检查是否松动、牢固安全可靠,定位销和自动挂钩是否灵活可靠等,锈蚀严重的应予更换。

3.固定在灯杆底部的电动机、齿轮箱等传动机构,应尽可能进行封闭遮盖,以防线圈受潮使绝缘损坏,检查齿轮箱内油液是否足够,机油是否发黑或有杂质。可移动电机传动机构,应放置在干燥地方,运行前应用摇表测试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才能使用。

4.高杆灯的控制电路中的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行程开关、指令控制器等控制电器,操作前应全面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的电器元件应尽快更换,严禁带病操作。

5.高杆照明设施的接地保护装置、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例行检查,对接地阻进行测试,达不到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ω)应及时进行处理。

6.以上各项检修内容都必须建立台帐记录在案。

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应对高杆照明设施的电器部分、升降传动机构再次全面检查,确认正确无误后,才能上升灯盘直接挂钩卸荷为止,方能离开现场。

幼儿园保育工作标准

一、生产区与管理区分开设置,各区域打扫卫生应分工明确。

二、对洁净车间地面、操作台面作好清洁工作,对车间墙壁、灯具、风口等装置作好清洁、维护和保养工作,每月至少对洁净车间做一次清洁、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对进出洁净区人员进行卫生知识(个人卫生、生产卫生等)培训。

四、洁净区内工作人员设置人均占地面积不小于4平米。

五、进出洁净区人员不得将个人物品、首饰、手表、食物等带入清洁车间。

六、洁净区内布局符合产品工艺流程。

七、设有空调、通风设施,并安装紫外线灯或紫外消毒设备,每周对清洁车间进行紫外线消毒一次,紫外线灯使用应有记录。

八、每次使用过洁净区后在当天下班前30分钟开启臭氧杀毒直至下班时关闭。

九 洁净车间人流进、出按洁净车间工作人员进出标准进行。

十、物流由传递窗通过,物流、人流分开。

十一、洁净车间环境监测主要有温湿度、压差风速、沉降菌和尘粒数,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并保存监测记录。

十二、由车间负责人对洁净车间内的洗手液每月检查一次,发现过期或数量不足应及时更换。

中心机房的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幼儿园保育工作标准

一、卫生消毒工作: 卫生消毒工作: 1、班级卫生工作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由各班教师负责,具体范围包括: 活动室、卧室、盥洗室的地面、门窗、桌椅、灯、电扇、空调、橱柜、游戏区、 自然角、便池、水池、杯子架、壶、盆、桶、消毒柜等的清洁卫生。班级室内 环境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要求班级整体卫生清洁,物品摆放归类整齐有 序。1:200 的“84”消毒液会正确配兑。 2、 保持班级室内空气流通, 要求每天早晨早班老师入园时开窗通风 2-3 次, 每次 10-15 分钟;启用空调时应注意,室内外温差不宜过大,夏季室温不低于 摄氏 27-28 度。冬季暖气开放,室温在摄氏 15-18 度,幼儿进出房间应及时增 减衣服。 3、盥洗室内所有盆、桶、壶应洗净晾干后放入橱柜,以免柜内产生潮气、 霉变。 4、每天下班时晚班教师负责关闭饮水机电源、门窗等。 5、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及时纠正幼儿不良卫生习惯(如咬 指甲、吮指、挖鼻、揉眼等);每周检查幼儿指甲一次。 6、保护幼儿视力,读写采光不宜过强或过弱;看电视距离为电视机对角线 的 5-7 倍,每次看电视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 7、每餐餐前应规范消毒餐桌(包括幼儿餐桌、开饭桌、垫子及餐车):先 用清水擦一遍,再用消毒液擦一遍,最后用清水擦一遍;每擦一张桌子,抹布 要冲洗一次(消毒液按 1:200 配比)。 8、每天用消毒水消毒盥洗室和厕所地面及拖把一次。

1

9、每天中午用消毒水消毒便池;如遇幼儿腹泻、呕吐,应随时用消毒水消 毒。 10、幼儿擦手毛巾每天消毒。毛巾首先清洗干净后,放入专用毛巾袋内, 用高温蒸气消毒后晾干,保证幼儿每天用干毛巾。(最好准备两套毛巾) 11、每周用消毒液消毒水杯架、毛巾架、水龙头、门把手等。 12、每周一次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活动室空气消毒一次,每次 30 分钟;传染 病季节每天消毒。 13、每周清洗消毒塑料玩具,并利用双休日放在室内朝阳窗台上沥水晒干; 对不宜用消毒水消毒的物品(如图书、被褥等)可放在太阳下暴晒或放在消毒 灯下消毒,注意要摊开消毒。 14、每月晒被褥一次;每两周将床单、枕套、被套换洗一次;特殊情况(如 尿床、呕吐等),随时清洗。 附:班级各种物品防止消毒后再污染措施 ①杯子:教师取拿已消毒好的水杯前,应首先用流水肥皂清洁双手,取拿 时手握水杯把手,切忌拿杯口;杯子杯口向上放入清洁

的杯子架上。 ②擦手毛巾:各班按规定时间清洗、高温消毒后,教师用清洁的双手将擦 手毛巾挂在班内专用的毛巾晾晒架上,放在太阳下晒干备用。 ③点心盘:每次吃完点心后清洗、消毒柜高温消毒后,放在餐桶中保洁, 使用前,教师用清洁的双手从餐桶中将点心盘取出,取拿时注意手托盘底、拿 盘边缘,切忌将大拇指伸入盘中。 二、幼儿饮水工作: 幼儿饮水工作: 1、幼儿新陈代谢旺盛,教师应提供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早晨幼儿入园前, 杯子应及时从消毒柜中取出放在杯子架中。

2

2、饮水机应保证随时有水,以方便幼儿随时饮水。 3、掌握好杯子消毒时间,保证幼儿随时饮水有杯子。 4、 特殊情况下 (如体育锻炼后、 冬季暖气开放时、 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等) , 保教人员应提醒并鼓励幼儿适量饮水。 三、洗手入厕工作: 洗手入厕工作: 1、幼儿集中洗手时,盥洗室一定要有教师,三大职责如下: ①防止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 ②帮助幼儿提裤卷袖; ③督促幼儿正确洗手、擦手,正确使用毛巾。在盥洗室的教师必须等最后一 位幼儿洗完手后方可离开。 2、幼儿洗手时间: ①幼儿入园时; ②幼儿饭前便后; ③使用蜡笔、油泥或玩沙等活动后应洗手; ④体育锻炼后,尤其是使用或接触过体育器械后; ⑤传染病高发期,适当增加洗手次数。 3、洗手步骤如下: ①卷袖子(小班幼儿及中大班部分衣袖难卷的幼儿由教师帮助卷袖子); ②流水洗手,从手指洗到手腕,双手必须搓出泡沫后用流水冲洗干净。提醒 幼儿在打肥皂的时候节约用水。 ③洗完后双手在水池内甩三下,防止水滴在地上; ④擦手时应打开自己的毛巾将手心手背擦干; ⑤教师帮助洗完手的幼儿拉下袖子。

3

四、幼儿加餐工作: 幼儿加餐工作: 1、餐桌常规消毒,幼儿餐前洗手; 2、教师将加餐放到桌中,中大班幼儿自己倒取;小班幼儿围坐桌边,教师 将加餐分到盘(杯)中。 3、喝完牛奶后,幼儿直接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教师及时将餐具送往厨房 冲洗干净,放入消毒柜中消毒,以备午餐时使用。 4、提醒幼儿用口杯漱口。 五、幼儿进餐工作: 幼儿进餐工作: (一)老师开饭要求: 老师开饭要求: 开饭要求 1、 餐前首先规范擦餐桌 (包括幼儿餐桌、 放饭菜的桌子、 垫子及班级餐车) ; 先用清水擦一遍,再用消毒液擦一遍,最后用清水擦一遍;每擦一张桌子,抹 布要冲洗一次;特殊活动,如在桌面用油泥、水彩等后,首先用肥皂水擦洗餐 桌,再用清水擦,最后用消毒水擦;餐桌消毒后,要防止再污染(如幼儿趴在 桌子乱摸)。 2、教师

取拿饭菜前,要用流水肥皂洗净双手。 3、所有餐具应放在开饭桌上或餐车上,不要直接放在地上;饭菜及餐具进 班后,老师可先将餐盘及筷(勺)分放在每组餐桌上,然后再组织幼儿分组洗 手。 4、盛菜顺序:老师推餐车分组盛饭菜,先盛正在洗手这组幼儿的饭菜,保 证进餐不等待;冬天饭菜不易过早盛出;小班第一学期盛饭菜应一半饭、一半 菜,不应将菜盖在饭上;遇到有刺、骨头的菜时,不应将这类菜与其他菜混放 在一起,应分开盛放,以免发生意外。

4

5、幼儿进餐时,老师帮助幼儿添饭,在幼儿中间巡视,帮助进餐困难的幼 儿,督促观察幼儿进餐情况,尽量避免吃饭慢的幼儿吃凉饭。 6、餐后教师应督促幼儿将碗盘内的残羹倒入垃圾桶内,餐后所有筷勺应干 净整齐的放在餐桶内,便于食堂清洗。 7、餐后,教师用洗洁净或肥皂水擦桌子,然后用清水擦干净;地面先扫后 拖(建议用半湿拖把)。 (二)幼儿进餐要求 1、饭菜、餐具进班后由老师组织幼儿洗手;幼儿先将自己的椅子搬放到餐 桌前,椅子不要放进餐桌内;体弱和吃饭慢的幼儿先洗手。 2、幼儿洗完手后直接上位进餐,保证洗手后进餐不等待。 3、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学会细嚼慢咽,进餐时间应控制在 20-30 分 钟;不挑食、不洒饭菜、不剩饭菜,鼓励幼儿吃完自己的一份饭菜。 4、餐后,教会幼儿正确使用餐巾擦嘴,用温开水漱口。 5、午餐后组织幼儿散步,散步时不易做剧烈运动。 六、幼儿午睡工作: 幼儿午睡工作: 1、提前将幼儿床铺整理好。 2、幼儿午睡必须脱外衣裤,并会叠放整齐。 3、午睡房间保持适宜光线,既便于幼儿睡眠,又利于观察护理幼儿。 4、值班老师应加强对幼儿午睡的护理和观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任何老 师不睡、靠或坐在幼儿床上,更不能使用孩子的寝具。 5、认真做好午睡记录。 七、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

5

1、保教人员工作时要坚守岗位,全神贯注,不聊天,不串班,不开手机, 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对幼儿态度和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3、各种物品应放在固定、安全的位置。 ①各种消毒液、洗涤清洁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放在相应的橱柜里,如果橱 柜低,幼儿宜拿到,应上锁。 ②教师教学用的剪刀、裁纸刀、大头针、别针、药品等危险用品应放在孩子 够不着的地方,用后及时收起来。 ③较烫的食物(如牛奶、汤、面条、稀饭等)应放在幼儿不能触及处。天热 时,最好在伙房待食物温度适宜后再进班。 4、不给幼儿玩体积小、锐利、带有毒性物质的玩具及物品;自然角不放带 刺的植物(如

仙人掌、仙人球等);自然角玻璃缸有破损要及时处理;角色游 戏区不用玻璃制品;表演区幼儿自带的各种瓶罐(如化妆品、药品的瓶子)要 清洗干净,确保清洁安全无污染;随时检查活动区域有无不安全隐患(如:地 面不平、木制品有刺、电源线暴露等),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员报告,并及时 采取处理措施。 5、进餐时保持安静,不催促、硬塞;哭闹、咳嗽时勿喂食。分菜时应注意 不要将有骨头(特别有碎骨)或带刺的食品与其他菜放在一起。吃加餐时,带 皮的水果建议削皮;带皮的香蕉不能与糕点同放在一个点心盘内。餐后散步不 做剧烈运动。 6、午睡前应检查幼儿口中有无含留食物;值班人员应加强幼儿午睡巡视, 及时发现幼儿异常情况。

6

7、不安排幼儿端饭盆、汤桶及碗桶;不让幼儿进入伙房、开水房、洗衣房。 不能安排幼儿做力所不能及或有安全隐患的事情。 8、幼儿上下楼梯尽量靠右走;外出活动排队时,最好队伍前、中、后均有 老师;带队老师应时刻留意队伍中的每一位幼儿;户外活动时(包括散步), 保教人员应随时监护幼儿,保障幼儿安全。 9、保教人员不携带私人的危险物品(如尖锐棱角、金属物品、有壳核食物、 外用化学药水等)进班;私人药品应妥善保管、不乱放;个人装饰简单,不佩 带长耳环,不留长指甲,不穿高跟鞋。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清点人数,交代安全情况。下班后 要关好门窗,拔下电源插头,关好水龙头和电灯及空调等。 11、药物管理: ①由晨检医生亲自登记、管理。 ②配合医生做好晨检和全日观察, 服药时值班老师配合医生做到“三对”, 即 对药名、对姓名、对口杯,幼儿服药后协助医生对其观察 3——5 分钟后方可离 开。 ③服药后由值班老师、值班医生签字。 八、做好登记工作: 做好登记工作: 1、每天应注意观察患病幼儿、肥胖儿和体弱儿的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 每天下班前及时、准确的填写好“全日观察记录”。 2、按要求对玩具、擦手毛巾、被褥、床单、茶杯架、毛巾架等物品进行消 毒,每天下班前按要求填写好“物品消毒记录表”。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机房,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1、路由器、中心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2、网络中心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3、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所有进出机房的人员一律做好登记纪录。

5、网络管理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的各种账号、密码严格保密。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

6、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

7、网络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服务器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服务器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8、服务器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9、制定数据管理制度。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数据信息。

10、网络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邮件服务器),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11、 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12、 网络管理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13、 网络管理人员应严密关注各服务器的系统日志记录,所有系统日志应至少保留三十日以上 。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网络管理领导组,并保存原始纪录以备核查。